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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noa 发表于 2010-7-30 17:22

报废煤气瓶改头换面流入市场 市民要小心

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必须停用到期螺丝瓶,并交给充装站、检验站处理,切莫随意售卖给废品回收人员。 有的螺丝瓶可能经翻新后重新进入市场被销售,有的则被非专业人员进行切割等处理。
目前,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(俗称“煤气瓶”)共分两种,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产、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,简称“螺丝瓶”——全市总量近200万只,占我市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总数的65%;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、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“焊接液化石油气钢瓶”,简称“焊接瓶”。
  此前,国家质检总局规定,2011年9月30日前所有螺丝瓶都必须实施报废处理,不得使用。我市自今年起对使用期限届满的螺丝瓶实施报废处理。市民的螺丝瓶可直接交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,也可以先将钢瓶交给就近的充装站,由充装站转交钢瓶检验单位实施报废处理。由于很多螺丝瓶产于上世纪80年代初,长期使用后导致安全系数降低。

tatashishi 发表于 2010-7-30 21:20

我汗....

三五棋牌1 发表于 2010-7-30 22:42

郁闷。。。

三五棋牌1 发表于 2010-7-30 22:43

昏倒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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